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政策
1、市财政设立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池,由市科技局专户管理、单独核算。
2、给予企业基准利率10%的贷款贴息。
3、给予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额1%担保贴费。
4、给予企业高3万元的评估费补贴。
5、实行风险补偿,市科技局承担60%代偿担保债务,担保公司和银行各承担20%代偿担保债务。
6、鼓励银行给予适当利率优惠。
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申报条件:
(一)依据《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五条: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。
1、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;
2、是拟质押专利权的所有人;
3、近2 年连续盈利;或成立不到2 年,上年度销售收入300 万元以上;
4、企业生产的专利产品属于《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 号)中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所确定的范围,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,有较高的科技含量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;
5、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(技术开发费)占销售收入4%以上;
6、财务制度健全,年度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;
7、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贷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;
8、其它应具备的条件。
(二)依据《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六条:拟质押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。
1、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,且法定有效期限到期日至少为质押期限到期日的2 年后;
2、不存在专利权纠纷;
3、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;
4、专利技术已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,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。
以上为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和申请条件政策内容,马鞍山专利权质押贷款问题热线:18755150022(微信同步)
马鞍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和申请条件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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